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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款、盖章不一致 合同义务谁承担?

合同落款是一家公司,合同上盖的章又是另外一家公司。如今。购买的车辆存在问题,消费者到底该找哪家公司呢?最近,杨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疑惑。

2023年,杨先生花费14.8万元,购买了这辆2017款宝马三系。前两天杨先生打算出售车辆。新的车辆买家要求,需要把这辆车送到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

检测结果显示,这辆车在杨先生购车前,就有过从八万多公里到六万多公里的逆增长。也就是说,杨先生当初买的是调表车。而杨先生的买车合同中明确约定,车辆无调表。也就是说,车辆卖家就应该对车辆里程的真实性负责。可记者发现,在这份协议中,落款署名为广诚好车,鲜章却是:重庆酷森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采访中,广诚好车的负责人熊先生告诉记者,一年前,酷森二手车行和广诚好车在同一个门市内办公,但两家公司独立经营。如今,酷森公司已经搬走了。

当初卖车给杨先生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之前确实是酷森公司员工。杨先生的购车款也是转入的酷森的公司账户,与广诚好车确实没有关系。

天天630法律服务团杜江涌律师表示,面对合同签名和盖章不一致的情况,消费者应该找实际收款人来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到杨先生的遭遇,既然酷森公司是款项的实际收取方,那就应该由酷森公司来承担相应合同义务。最终,记者经过多方努力,联系上了重庆酷森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对方表示,车辆确实是他们销售的,不过他不认可第三方鉴定结果,只认宝马4S店调取的里程数据。

杨先生表示,接下来,他会找到宝马4S店,调取相关数据,然后再和酷森公司的负责人协商具体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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