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口腹之欲,两男子禁渔期内竟到长江水域去非法捕捞。在他们的非法渔获中,甚至有两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岩原鲤。
4月27日凌晨3点,有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称,有两名男子在 渝北区长江水域实施非法捕捞。接警后, 水上公安分局唐家沱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 将正在清理渔获物的蒋某某和胡某某当场控制。
经调查核实,蒋某某、胡某某两人的非法渔获物当中,除了白鲢、青波等普通鱼类,还有两条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岩原鲤。
西南大学水产学院副教授吕红健, 参与了本案渔获物的价值评估。吕教授告诉记者,岩原鲤较普通鲤鱼体色偏深,上颌须更长,是我国特有的一种鱼类,目前野生种群数量较少。
吕教授还表示,3月到7月正是岩原鲤的繁殖期,本案所涉两尾个体,还都怀有鱼卵,因此,非法捕捞行为的危害极大。
办案民警介绍,两名男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水警提醒,3月1号到6月30号是我市禁渔期,在禁捕区域禁止一切捕捞行为。 市民若发现相关线索,可直接拨打110和12316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