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袁女士和丈夫姚大哥7年前办理了结婚证,婚后头两年,两人生活非常美满。但是这几年姚大哥生意大不如前,背负了不少债务,甚至把最后一台挖机也卖了还债,现在就靠一点退休金维持生活。
因为姚大哥没有更多的经济能力,袁女士也去找了个住家保姆的工作。这样一来,几乎就没有时间陪伴姚大哥,对此,姚大哥心生埋怨。
因为经济原因,袁女士选择继续住家保姆的工作,很少回到家里,夫妻两人的感情也越发日渐淡薄。
姚大哥是个生性喜欢热闹的人,妻子长期不在身边,他自己就天南海北,享受退休生活。这期间袁女士发现,一位比她年长10来岁的女性长期出现在丈夫身边,两人的聊天也显得有些暧昧。
袁女士看来,丈夫让一个比自己还大10来岁的女性常伴左右,这样的做法本身就不太恰当。更让他不满的是,丈夫现在也不念旧情,居然想把房子卖了,让她从这个家里搬出去。
姚大哥则表示,他也没有想一定和妻子离婚,但是房子确实要。卖房后,他可以 和妻子 租房子生活。至于夫妻俩要不要离婚,他不强求。如果要对方实在要分开,他可以给袁女士两万元作为补偿。
那么袁女士对这套房子,有没有财产分配权利?630法律服务团的律师表示,一方面,这套房是姚大哥的婚前财产,两人也没有相关的赠予协议,另一方面,姚大哥目前在世,所以也不存在继承权。所以姚大哥完全自主处理这套房屋的权利,不必需要妻子的同意,在法律上,也没有义务把售房款分给妻子。
采访结束后,袁女士给记者发来消息,说经过一番思考,她决定不再和丈夫姚大哥继续耗着,自己继续新的生活。姚大哥也答应给她4万元作为补偿,双方从此各别天涯,不再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