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五旬恋人,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恋爱协议。然而还不到一个月,两个人就闹起了分手。针对协议中的钱款往来,双方争执不下。
杨大哥今年56岁,在主城当力哥。半年前,他认识了51岁的聂大姐。男方 多次给女方转账发红包, 两人很快谈起了恋爱。
杨大哥每个月的收入是五六千元。每月给女方两千元,对方却不领结婚证,这让杨大哥缺发安全感。于是,杨大哥提出,让女方签一份协议。
4月9日, 男女双方签订了一 份协议:“经双方协商,自愿生活在一起。男方每月给女方两千元。若男方在5年内中止交钱,女方则不退还此前男方给的钱财。若5年内女方中止两人关系,不愿生活在一起,女方则退还男方钱财一半。”签协议当天,男方转账四千元,一次性支付了四月和五月的赠款。随后,二人开始了同居生活。
二人4月上旬刚签订了 为期五年的恋爱协议,为何短短的十多天后,女方就提出分手呢?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女方。
在聂大姐看来,向男方要钱未果,属于男方违约;然而杨大哥则表示,自己提前就足额支付了赠款,明明是女方违约。
曾经亲密无间的恋人,如今互相拉黑了对方的微信和电话,形同陌路。对于此事,记者采访了630法律服务团的田小江和杜江涌两位律师。两位律师的意见一致,认为 协议上约定的两千元钱属于赠与,男方难以要回,而 这份恋爱协议也不会被法律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