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想把东西搬走,房东坚决不让——双方在门口僵持不下。这一幕,就发生在沙坪坝三峡广场的一间店铺。
27日下午,在沙坪坝三峡广场的一家停业的餐馆门口,租赁方和房东对峙了好几个小时。双方都是餐饮公司,承租方的公司员工想把店内的物品搬走;然而房东一方公司的员工鲍先生则守在门口,不让对方搬运。
房东一方暂时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而承租方的公司员工则提供了购物清单,证明这些物品是他们的。
租赁双方是2023年签订的租赁合同,租期四年半。房东一方表示,从去年5月份开始,租客就开始拖欠房租、水电、物业费,一共五十多万元。房东多次催款无果,于是在今年初发出了最后通牒,如果承租方在3月10日前不付清所有款项,房东将直接锁门,收回门面。3月18日,没收到钱款的房东给大门加了锁,封锁了店内设施物品。
鲍先生表示,如果把店内设施卖到旧货市场,并不值钱;但是如果被承租方运到其他店面继续经营使用,则可以给承租方节省一大笔购置新设备的款项。记者联系上了承租方公司负责人秦先生,他表示,双方之间不光是租赁关系,还有其他钱款往来,房东一方在其他方面欠了他的钱。
承租方公司负责人秦先生说,他拖欠的房租远远低于五十多万,再加上股份、私人借贷的相互抵消,双方正好互不相欠。对此,房东一方的鲍先生表示,即便把股份和借款算上,承租方依旧拖欠了二十多万。目前房东已经起诉承租方,法院尚未判决。而眼下,承租方要搬离店内物品,与房东一方僵持不下。对此,630法律服务团的田小江律师表示,店内物品的所有权到底归谁所有,要看双方提供的证据。他建议,既然双方对店内物品的所有权存在争议,最好保持现状,等待法院判决。当事人也表示,愿意采纳田律师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