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5月1日起正式施行。法律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科学合理利用适于养殖的水域、滩涂发展养殖业,支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质量安全的养殖模式;禁止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从事捕捞活动,禁止违规垂钓。
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市生态渔产业体系首席专家翟旭亮介绍,坚持生态优先,用严格法律,保障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市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到2025年底,全市累计取缔“三无”船舶3000余艘,清理残留网具800余张,劝导违规垂钓人员28万余人次。相较于禁捕初期,三江干流发案数下降50%,团伙作案数量降幅达55%,以严重破坏渔业资源方式作案的案件数下降了39%。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支队支队长胡登柯告诉记者,破解跨界执法监管盲区,强化科技赋能、优化设备,精准防控新型违法捕捞行为,切实维护好长江禁捕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