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发展,助力执政。这里是《今日关注》。荣昌区吴家镇规划建设一座公益性示范公墓,经过前期准准备,工程于今年10月开始动工。然而进场开工不到两个月,工程建设就遭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质疑,被迫停了下来。群众究竟在质疑什么?这背后又折射出了哪些问题?来看今日关注记者的调查。
荣昌区吴家镇玉峰村有一片山地,当地人称为骑龙山,今年10月,有施工单位进驻这里,开始大兴土木。由于现场看不到公示牌,这里究竟要建什么,大家最初一无所知。
荣昌区吴家镇玉峰村村民唐大姐说:“我们不晓得呀,就是不晓得,他们就说是修公路。”
荣昌区吴家镇玉峰村村民秦秀光说:“我上来看,就看到把我的包产地,全部挖到他现在修的这个房子下面了。”
经过多方打听,村民们最后才搞清楚,在这里动工搞建设的是吴家镇政府,目的是要修建一座占地138公亩、拥有3000多个墓位的公益性示范公墓。建公墓要占用集体土地,如此大的工程,直接关系到村民们的生产、生活,可大家事前却毫不知情。
荣昌区吴家镇玉峰村村民杨德容说:“他也没有经过大队(村委会)开会,没有经过我们老百姓开会。”
荣昌区吴家镇玉峰村村民小秦说:“正常流程应该是开村民大会,我们讨论这个事情。”
虽然村民提出了质疑,但在负责殡葬事务管理的荣昌区民政局看来,这项工程的建设,手续、程序都是合规的,没有问题。
荣昌区民政局殡葬事务中心主任唐毅说:“设计、发改的手续是有的,从前期手续看,他没有任何的问题。”
采访中,吴家镇副镇长汤强解释说,因为临近年底,骑龙山公墓上马比较仓促,在此之前,他们在玉峰村主要做了两项工作:首先一个,就是在村里的党员大会上,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说明。
荣昌区吴家镇副镇长汤强说:“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告知的。”
记者问:“在党员大会上告知,能取代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吗?”
汤强说:“它不能取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公墓,这样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应当召开村民大会征求意见。对此,汤强副镇长解释说,主要是村里年轻人都在外打工,召集村民大会有困难。
荣昌区吴家镇副镇长汤强说:“村里年轻人在家里是很少的,大多是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
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的确是事实,但留守家中的老人,为何对修建公墓一事也不知情?他们的知情权,显然没有得到保障。再说,现在通信手段如此发达,书面沟通、电话沟通、网络投票,收集信息的方式多种多样,为何都没有采用?
荣昌区吴家镇玉峰村村民唐大姐说:“我只是觉得村集体应该有个知情权,应该大家了解这个事情。”
再来看看镇里做的第二项工作。汤强副镇长介绍,在此之前,他们在村里对骑龙山公墓项目进行了公示,征求村民意见。今年8月,玉峰村五社还专门出具了《公示结果情况说明》,表示“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在这份盖有村委会鲜章的情况说明上,可以看到五社社长廖昌志,和村民代表谭忠华的签名。然而,面对这份情况说明,两人却异口同声的表示,签名是伪造的。
荣昌区吴家镇玉峰村5社社长廖昌志说:“我没有签字呀 ,我不知道呀。”
记者问:“确实没签?”
廖昌志说:“我确实没签。”
荣昌区吴家镇玉峰村村民谭忠华说:“没签字。”
记者问:“但公示出来的材料里,你签了字的。”
谭忠华说:“签字,我没有签字,那个笔迹肯定可以看出来。”
这份《公示结果情况说明》,是办理公墓建设手续的前提,如果签名真是伪造的,那荣昌区民政局殡葬事务中心主任唐毅前面所说的“手续没有问题”,就存在问题了。
荣昌区吴家镇玉峰村村民小秦说:“就像修房子一样,地基都没有打稳,他后续所谓的程序合法,所谓的流程审批,是不是就站不住脚,那政府到底有没有依法行政呢?”
公益性示范公墓建设,本身是一项惠民工程,但是它的实施和推进,离不开依法行政,离不开对百姓利益的尊重和维护。如果连最基本的知情权都没有满足,那我们得到的,可能就是相反的“示范”效应了。目前,荣昌区已经叫停了骑龙山公墓的施工,后续的调查和处理也已经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