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视界快报 > 正文

【今日关注】宅基地复垦层层失守 谁来担责?

聚焦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发展,助力执政。这里是《今日关注》。2025年7月14日,今日关注以《层层失守的宅基地复垦》为题,报道了秀山县钟灵镇14年前开展宅基地复垦时,有人弄虚作假、套取补偿款的乱象。这些钱进了谁的腰包?谁该为监管层层失守承担责任?节目播出几个月后,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再次来到秀山县。这些问题有答案了吗?

2011年,秀山县钟灵镇云隘村村民陈桌、沈云贵等人承包的耕地,被人纳入到了宅基地复垦当中,在没有经过任何复垦施工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发放了补偿款。而陈桌、沈云贵等村民,则被蒙在鼓里十多年,一分钱没拿到。

秀山县钟灵镇云隘村村民陈桌:“没有我们家的信息,更没有我们家的补偿资金,我这个地方复垦资金的流向去到谁那里了?”

经过核算,当年实际需要复垦的,是村民田兴发家129平方米的宅基地,然而经过勘界、审核、验收,复垦面积却扩展到了1077平方米,村民陈桌、沈云贵名下无需复垦的耕地,就在其中。按照规定,宅基地复垦首先由村民提出申请,然后由属地乡镇确权,接下来就是国土部门组织测绘,组织复垦施工,最后进行验收,合格后发放补偿款。可如此严格的制度设计、如此严格的层层监管,最终却全部失守,无需复垦的耕地,最终被纳入名单,发放了补偿款。事发后,从6月到11月,当地村民一直在盼着调查结果。

秀山县钟灵镇云隘村村民沈云贵:“你们报道那时候穿着短袖,现在都穿棉衣了,一直的结果就是正在调查,就是这么一句话,有那么麻烦吗?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吗?”

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涉及此事的钟灵镇政府、秀山县规资局,究竟什么态度呢?

秀山县钟灵镇副镇长施柳:“发生这个情况,镇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个我们毫不含糊,村上或者我们自己履行职责上要进一步压实压紧。”

秀山县规资局国土整治中心负责人白俊杰:“我们也要举一反三,从这次的事情中反思,进一步加强监管。”

认识似乎很到位,但记者更关心的是,监管层层失守,两家单位是否开展了调查,结果怎样?

秀山县钟灵镇副镇长施柳:“因为相应的干部已经调离了,时间也久了,我们询问当事人的时候,他因为年代久了,可能不清楚了,记不住了。”

“我们也和镇上村上进行了了解,但是当事人表示记不清楚这个事情。”秀山县规资局国土整治中心负责人白俊杰说,“现在我们也不是很了解,当时为什么会包含进去。”

宅基地复垦层层失守,原因究竟在哪里,现在依然是笔糊涂账。其实只要找准关键点,一步步抽丝剥茧,真相不难揭开。记者第二次来秀山采访时,见到了宅基地复垦的当事人田兴发,以及当年的村委会主任陈德昌。从两人口中记者得知:2011年的宅基地复垦,一共获得了23万元补偿款,田兴发应得的部分为8万多,但实际上他拿到了15万多元,多得了7万元左右。为表示感谢,田兴发给了陈德昌2万元好处费。

秀山县钟灵镇云隘村原村主任陈德昌:“他讲我们辛苦了,感谢我们,分我们的钱。”

记者:“那为什么要感谢你们呢?”

秀山县钟灵镇云隘村原村主任陈德昌:“证明他清楚他们多得了一笔钱。”

此外,当时的村委会主任陈德昌,还与村里的计生专干陈先豪一起,到钟灵镇规建办违规开具了领款证明,冒领了村民张玉英和张桃珍的补偿款2万8千元。

秀山县钟灵镇云隘村原村主任陈德昌:“有点小心思,想弄点其他的外水。”

记者:“这些钱是老百姓的复垦补偿金,为什么你们要拿在自己手里分了?”

秀山县钟灵镇云隘村原村主任陈德昌:(沉默……)

私分侵占他人补偿款的行为,陈德昌等人心知肚明,但想要做到这一点,单凭自己的力量无法办到。如果钟灵镇规建办能按照规定,要求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开具领款证明,那陈德昌等人也无法冒领。

记者:“当时你们为什么会给村干部开了这个领款证明?”

秀山县钟灵镇原规建办主任田茂彦:“这种情况我需要进一步核实了才能答复你,时间长了,我记得不是很清楚。”

其实,监管上失守的,还有当地的规资部门,在测绘、验收等环节上明显存在漏洞,导致上述情况发生。针对这起案例,法学博士杜江涌认为,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直面问题、积极作为,尽快查清监管层层失守的原因。

法学博士杜江涌:“‘时间久、记不清’这些都不能成为免责借口,当务之急是相关部门必须行动起来,对此行为进行彻查,不仅要追究村干部的法律责任,更要对监管失职者进行问责,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结果。”

记者通过两天的调查就已经接近了真相,不知当地为什么拖上五个月还没有结果? 及时开展调查,不仅是为了厘清责任,同时也是为了堵住漏洞,完善制度,不让类似情况重演。发稿前,记者得知,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经介入,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的所有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或经授权使用重庆广电集团(集团)各频道节目,版权及相关权利属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掌上重庆移动终端未标有“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或其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权利人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网将依法处理。本网联系电话:6717586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入口

重庆手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