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办消息,作为全国首部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省级政府规章,《重庆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将从9月20日起正式施行。
《检查办法》 按照“严控频次、提高质效”和“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的原则,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从”谁来查、查什么、怎么查“三个方面, 解决随意检查、任性检查,以及检查不规范、标准不明确等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
市司法局副局长殷洁告诉记者,针对多个执法部门对同一个企业的检查任务,如果时间间隔在30天以内的,必须联合开展检查,不同部门对同一个企业同一个事项的现场检查结果,在30个工作日内要互认检查结果。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廖聪全介绍,既体现执法的“力度”,又彰显执法的“温度”,做到“无事不扰”。
市司法局局长种及灵表示,将有效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难题,有力推动涉企行政检查从“随意查”到“规范查”。
《检查办法》还鼓励开展非现场检查,要求涉企行政检查以教育引导为主。在此之前,重庆已有所实践。今年1-8月,全市已对8241户企业免于现场检查,对1.7万户企业开展书面检查、在线监测、大数据分析。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银政表示,推进行政检查减量化、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更好构建“无事不扰、有需必应”的涉企行政检查体系。
(重庆广电-第1眼TV记者 富治平 宋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