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发展、助力执政,这里是《今日关注》。中心城区的长江、嘉陵江江面,近年来出现了不少摩托艇、桨板的身影,尤其是高速行驶、马达轰鸣的摩托艇,带给人强烈的刺激。不过在喧嚣背后,这些摩托艇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安全问题,需要引起社会各方重视。面对新兴水上活动,应该怎样去引导和规范?今天的节目,我们一起来关注。
这是傍晚时分,经常在双碑大桥、黄花园大桥、曾家岩大桥下的江面出现的情形,摩托艇风驰电掣,卷起阵阵浪花。岸边不远处,不断有爱好者驾车拖着摩托艇,往江滩集结。即使夜幕降临,江面依旧上演着速度与激情。
记者:“驾驶摩托艇需不需要驾照?”
摩托艇爱好者:“不需要,直接买了就下水,就是玩。”
记者:“速度好快,我怕控制不住。”
摩托艇爱好者:“零百加速,只要三秒几。”
纵横驰骋的同时,一些摩托艇爱好者似乎也忘记了安全,侵入航道、失控翻覆的情况时有发生。
一位市民告诉记者:“有些摩托艇就喜欢冲到游船前面去制造浪,他们觉得撞不到他就行了,只有航道里面浪大点,他们不去航道就过不到瘾。”
目前,市民个人购买、使用摩托艇,还没有相应的法规来规范和约束,玩家们大多“自学成才”,只要胆子足够大,就敢一试身手。记者在双碑大桥附近,就目睹了一名男子,带着两个小孩乘坐摩托艇,接连翻了三次。
一位市民说:“带起两个孩子怎么得行,上船就翻了。”
针对此类现象,不少市民表达了担忧。为此,市交通运输委曾作出回复,为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已责成港航海事支队加强水上巡查,从源头上进行管控。然而从记者调查情况来看,管控效果不尽人意。
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二大队赵若愚:“摩托艇玩家对我们设置的管控的U形杆进行了一个破坏,直接强行进入航道里面,这个也是没有办法。”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除了在岸边设置U形杆,他们也会开展江面巡查。
记者:“你们有没有巡查到他们有影响航道通行的情况?”
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二大队赵若愚:“对,这个也是巡查中时常会发现这种情况,去了以后,我们对他们进行喊话提醒。”
违规侵入航道,危及航行安全,仅仅只是喊话提醒显然不够。根据《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对于影响通航安全的行为,海事执法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不过,这样的处罚手段,日常执法中还很难看到。采访中,港航海事支队执法人员还谈到,在他们看来,摩托艇不属于船舶,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
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二大队赵若愚表示:“摩托艇、桨板,准确来说,它都不属于我们管辖的船舶的范围,它是属于一种体育用具。”
摩托艇真的不属于船舶吗?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其中就明确表述:“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者非排水的船、艇、筏、水上飞行器、潜水器、移动式平台以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按照这个条例,摩托艇显然就是船舶的一种。
记者在整个采访过程中,也有一个很强烈的感受,要规范好、引导好摩托艇这个新兴的水上活动,除了要海事执法部门切实承担责任以外,还需要体育、公安、文旅等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早在去年6月,市政府就出台了《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其中就明确要求相关单位各施其职,引导水上健身运动有序发展。法学博士杜江涌认为,市政府出台行动方案,这是有了顶层设计,但是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需要加快制定或修订专门针对摩托艇等新型水上交通工具的管理法规,为规范发展提供法律依据。”法学博士杜江涌说。
杜江涌认为,眼下最紧迫的,就是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让顶层设计更具操作性。
法学博士杜江涌介绍:“要构建涵盖安全、环保、技术、服务等全方位的标准体系,同时根据不同水域的特点和艇只用途、功率大小等,实施差异化管理。”
江面上,新型水上交通工具的快速增长,反映出广大市民亲近自然、向往高品质生活的愿望。如何把这样的愿望引导好,让亲水运动规范有序开展,相关职能部门、执法部门不能缺位。类似的情况,青岛、广州等一些地方已经经历过,也有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接下来就是看我们重庆怎么作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