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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立法空白 《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近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不仅填补了我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立法空白,更将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注入 “重庆力量”。

记者从市人大近日举行的座谈会上了解到,《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共三十二条,从体制机制、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传播与普及、人才培养等方面作了规定。《条例》明确,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传播与普及,推进哲学社会科学普及事业。明确加强巴渝文化、三峡文化、抗战文化、革命文化、统战文化、移民文化等的传承、研究和转化,大力弘扬红岩精神,厚植重庆城市精神,为文化强国建设贡献重庆智慧。

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靳文辉:“《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采取了大量激励性的手段、协调性的手段、保障性的手段,对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繁荣会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我市已将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精神文明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内容,并在每年9月全国科普月集中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重庆广电-第1眼TV记者 李开文 胡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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