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发展,助力执政,这里是《今日关注》。最近,《今日关注》接到线索,反映城口县近些年出现了几家砂石加工厂,没有办理环保手续,就已经开始建设和生产,对环境构成不小威胁。日前,《今日关注》记者前往城口,进行了暗访调查。
城口县蓼子乡长湾村,有一个金满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2月,这家公司租用林地,建起了砂石加工厂,并于当年投产。然而让人奇怪的是,“金满昌”加工砂石,全都是在晚上进行。
村民:“半夜的时候,凌晨一两点钟轰轰开起来,那个(噪音)最讨嫌。”
记者:“他是每天都在生产吗?”
村民:“基本上晚上都在生产。”
除了噪音,夜晚生产时产生的灰尘,也让周边村民怨声载道。家里晾晒的衣服上,都是厚厚一层灰。就在这户人家的旁边,记者看到了一条暗沟,不停有灰白色的污水,从里面流出,而这处暗沟,就位于砂石加工厂的下方。经过长时间冲刷,排水沟底部,已经覆盖了厚厚一层白色沉淀物。
村民:“那里面流出来,从那边流过去,从这里流下来,下大河。”
村民:“污水它从那边河沟,放到河坝去了的。”
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建设砂石加工厂,首先要进行环评,按要求完善场地建设,符合条件后,方能获得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准书;接下来,生态环境部门要对排污情况进行检测,达到排放标准后,才能最终获得排污许可证,获准进行生产。然而,金满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经生产两年时间,到现在为止,还只是走了第一步,开展了环评,后续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准书、排污许可证,都还没有取得,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违法生产。
金满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康义华:“环评手续就是专家意见,我们现在才拿到专家的意见,叫我们怎么做(整改),一个是密闭,一个是(收集)场面上的污水,几个意见,我们现在参照专家的意见,在整改这些问题。”
从硬件配备的角度,砂石加工厂应该建有沉淀池、喷淋系统,生产场地和堆料场地也要进行封闭、遮盖。然而在现场,这些设施设备记者都没有看到。采访中,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和蓼子乡政府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他们介绍,2023年,“金满昌”就因为违法生产,被关停过;2024年5月9日,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再次对“金满昌”违法生产的行为进行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和建设。然而先后两次处罚,都没能将“金满昌”制止下来。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曹正海:“最近的这种情况,确实我还没有发现。”
记者:“你们到这个地方来过没?”
曹正海:“来过的。”
记者:“来过没发现吗?”
曹正海:“确实没有发现这个事,因为最近我也没来。”
城口县蓼子乡乡长王生贵说:“确实,我们晚上也没有来巡查过,这个确实监管还是有没到位的。”
城口县明通镇与蓼子乡相邻,地处山区的龙泉村范围内,中铁一局某项目部,在这里也建设了砂石加工厂。有村民反映,这处砂石加工厂同样属于未批先建,威胁当地的生态环境。
现场施工人员:“我们现在主体基本上完工,只是安装设备了,今天是在收尾了,收材料这些了。”
龙泉村这处砂石厂即将投入使用,但是连最基本的环评都还没有完成。这一点,项目部工程负责人予以了承认。
中铁一局项目部副总工程师王彦龙:“已经委托了一家机构,出我们这个环境评估的报告,还有就是联系了城口的一家单位,正在出这个报告。”
环评没有完成,后续是否能通过检测、审批,还是个未知数,可砂石厂都已经快要生产了,当地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明显存在问题。
城口县明通镇政府工作人员马学奎:“我们同时也跟他们(中铁一局)二分部做了几次交流、沟通,督促他们要完善相关的手续,他们说的,边建边完善手续,所以我们就没有(要求停工),我们的措施不力。”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曹正海:“我们确实没有去巡查过,这个事情也感谢你们来发现这个问题,我们绝对立即去制止,肯定不能产生这种违法行为。”
据了解,类似未批先建、违法生产的情况,在城口县还不止这两处,除了生态环境部门负有主体责任之外,安监、规资、林业等多个部门,同样负有监管职责。生态环境保护,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可持续发展,希望城口县相关单位能够压实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尽快改变这一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