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招投标领域电子信息化等变革趋势,《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近日完成修订,将于8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有哪些变化?将对规范市场秩序起到怎样的作用,来看专家的解读。
据了解,条例针对招标投标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予以细化规范。在完善评标方法方面,《条例》首次明确了异常低价警戒线的设置程序和要求,防止投标人以恶意低价投标中标,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招投标法律专家杨家学:“具体根据每个行业去设定这个警戒线,设定什么叫低于成本价。比方说,对于一些基建项目里投标价低于政府信息价的30%,同时也可以在评审的时候就可以很快捷地来判定,你是不是低于了成本价。”
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是《条例》关注的重点。《条例》专门设立一章,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对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各类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值得一提的是,在中标结果公示环节,也要明确评标委员会组建方式、成员名单、评标意见等信息。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媛:“近年来,招投标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尤其是电子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等新技术、新模式,从理论探索快速走向了实践应用,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相关制度进行迭代优化,为全市招投标活动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执行指引。”
(重庆广电-第1眼TV记者 姚渝 张阳阳 杨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