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的公司定购了三辆电动冷藏车, 通过 熟人介绍, 张先生 在网上找了一个人,帮忙把车从天津托运回重庆, 前几天,三辆冷藏车按照约定运到重庆,当他去验车时,却傻眼了。
张先生说,这三辆车是花了9000元,从天津托运到江津双福物流园的,张先生到 物流园来验车才发现,这三辆车“满身是伤”。
张先生验车时发现,这三辆冷藏车的保温层都不同程度有剐蹭的痕迹,除了外面的保温层,货箱里面的保温层也同样如此,有了这些剐蹭之后,会影响冷藏箱的密封性。张先生说,这三辆车是他们定购回来,计划二次转卖的,如今车损如此严重,根本无法对外销售。
张先生说,当时找货运公司托运这三辆冷藏车,是经熟人介绍,让一个姓邢的男子来操办的。张先生和这个姓邢的男子在微信上联系,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三辆车的运费一共为9000元,车辆如有损坏,按照实际价格赔付。发现冷藏车受损严重之后,张先生首先在微信上联系了对方。
张先生说, 这三辆冷藏车的损失至少在两万多元。而当初在办理车辆托运的时候, 张先生并没有与承运方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只在微信上进行了备注,所以,现在到底该找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张先生自己也拿不准。对此,律师表示,像张先生这样的情况,如果要找承运的物流公司进行索赔,难度很大,因为双方没有直接签订托运合同;张先生目前只有向那个姓邢的男子提出赔偿诉求,如果对方一直联系不上,那么可以直接起诉对方,承担车辆在运输途中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