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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猝死 责任划分起分歧

老彭是一家工厂的装配工,3月19号,和公司领导一起去外面吃饭,席间喝了不少酒。在回家的路上,老彭突然猝死。对于此事的责任该如何划分?老彭家人和公司方面产生了分歧。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了死者老彭的家里。虽然事情过去了近一个月,但这家人仍然没有从悲痛中走出来,老彭妻子蒋女士介绍,老彭今年55岁,是巴南区南彭街道一家工厂的装配工,已经在那里工作了10年。他和工厂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厂里也给他买了五险一金。3月19号早上,老彭给她说,当天要跟着领导去綦江和武隆。

当天晚上,让蒋女士没有等到丈夫回家。随后,在厂领导的车旁,她见到了丈夫,此时的他已经失去了知觉,无法唤醒。当地社区卫生中心立即参与了抢救,但很快宣告其死亡。在门诊病历上,诊断为:猝死。在老彭死亡的证明上,对于死亡原因的描述是:其他猝死,原因不明。蒋女士认为,工厂和相关领导要对老彭的猝死负责。

随后,记者来到了这家工厂。车间主任韦先生介绍,事发前一天,3月18号,老彭和工友老王就找他请假,说第二天有事,不能来上班。他向记者展示了一份考勤记录,老彭在3月19号这一栏,写了两个字:事假。采访中,工友老王说,当天是在厂领导李总的带领下到武隆去玩,去吃鱼,不是因公出差。当晚,有十多个人在一起吃饭,大家都喝了不少酒。

为了了解具体情况,记者联系上了厂领导李总,但李总表示,自己刚刚动了手术,身体虚弱,无法介绍情况。对于此事,工厂相关负责人表示,老彭确实是厂里职工,此事并不是发生在上班时间,而是员工私下组织的饭局。他认为,老彭自身有基础性疾病,过量饮酒之后,发生了意外,工厂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对此,630法律服务团杜江涌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饮酒造成人身伤亡,是无法认定为工伤或工亡的。去武隆吃饭喝酒,究竟是因公出差,还是私下邀约,不是划分责任的重点。

今天中午,在南彭街道办事处的组织下,老彭的家人和厂方以及厂领导李总再次进行了协商,初步达成一致:厂里给予丧葬费六万元,李总赔偿五万元,老彭家人启动司法程序,待法院判决相应赔偿金额之后,再进行赔付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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