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先生被人举报了,说他搭建的一处建筑物是违法建筑。接到通知的当天,他就把周围的四家公司举报了。相关部门的动作也快,当天就上门调查。
市民彭先生经营运渣生意。八年前,他在九龙坡区的一处物流园附近,搭建了一处建筑,供员工们休息。这处建筑以几个集装箱为主体,顶部搭建彩钢棚,因为没有办理规划建设许可等手续,存在安全隐患。前段时间,有人向相关部门举报,这处建筑涉嫌违建。3月7日,彭先生收到了“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发来的《执法立案通知书》和《违法建筑认定事先告知书》,内容显示:“拟将上述建筑物认定为违法建筑物”。
于是,接到文书的当天,彭先生就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周围四家公司存在二十多处违建。不过,彭先生在举报时只提及“二十多处”这一数字,并未列出详细清单。此外,他还表示,自己是实名举报,不需要在面部打马赛克。
周围四家公司的经营业务以仓储物流为主,搭建有多处彩钢棚。
3月7日,也就是接到彭先生举报的当天,执法部门就到四家公司实地调查,联系产权单位,下发相应文书,拟认定每家公司都存在违建。如今又过去了两个星期,还没等执法部门下发最终的违建认定文书,彭先生就开始拆除自己搭建的集装箱了。与此同时,他也想知道,执法部门会如何处理其他四家公司。执法人员表示,彭先生与另外四家公司,都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陈述和申辩,因此目前可以认定:相关建(构)筑物为违法建(构)筑物。
执法人员表示,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