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担心年幼的儿子独自骑车上路不安全,涪陵的郑某,开车打着双闪一路缓行,陪伴儿子,不料因车速太慢被路过的驾驶员举报,郑某也因违规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和低速行驶,被交警给予警告处理。
当天中午11点多钟,涪陵交巡警支队崇义勤务大队,接到市民的举报电话。
根据举报信息,民警随后在聚云山隧洞出口将小车及自行车拦停,并带到大队进行调查处理。
据民警介绍,危险报警闪光灯仅适用于车辆故障、事故或特殊天气等紧急情况,正常行驶中无故使用属于违法。同时在非拥堵路段明显低于限速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可能引发追尾等事故。
民警随后对郑某违规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和在主干道长期低速行驶妨碍交通的违法行为,给予了警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