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勤务大队民警查获一名为躲避电子监控抓拍,在号牌位置加装强光灯的违法行为。
违法加装强光灯行为被处罚(江北警方 供图)
1月11日,在盘溪路九村路段设点开展违法行为整治,一辆行驶而来的重型货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只见该车号牌上下两侧加装的LED灯管异常显眼。随后,民警示意该车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这种在号牌两侧加装LED强光灯条的行为,目的很明显,就是在夜间行车时利用照射出来的强光打掩护,导致电子监控难以拍到车牌号,以此来逃避处罚。”被拆穿后,驾驶员伍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民警当即对伍某违规改装车辆的行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详细讲述了非法加装车灯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危害,责令伍某拆除Led灯具,还原车辆原貌。
同时,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依法对伍某处以500元罚款。
警方提醒:货车上非法加装强光灯具,躲避电子警察的拍摄,会纵容驾驶员实施超限、超载、超速、闯红灯或闯禁行驶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夜间行车时还会影响到行人和对向来车驾驶员的视线,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岁末年终,货物运输量将大幅上升,广大货车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严格守法驾驶,依法依规文明使用车灯,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环境的安全和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