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州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到巫溪县重庆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回审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2023年6月到7月,被告人翁某某与被告人陈某某相约多次在重庆阴条岭自然保护区非法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野生天麻、狭叶重楼,用于个人食用和售卖。期间,陈某某采挖野生天麻4株(块茎71个)、狭叶重楼2株(块茎21个),翁某某采挖野生天麻4株(块茎35个)、狭叶重楼1株(块茎26个)。
庭审中,合议庭有序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专家辅助人就野生天麻、狭叶重楼的生长环境、生态、科研和经济价值等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作了最后陈述。
审判庭经过合议后当庭宣判,以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处被告人翁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300多名当地居民参加旁听。
庭审结束后,万州区人民法院干警利用“车载便民法庭”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教育,向旁听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生态保护法律规定,保护好身边的生态环境资源。
(供图单位:重庆三峡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