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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增实施36件市级层面重点民生项目

近日,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以通知形式印发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市级层面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简称《项目清单》),决定在前期已公布的15件2021年全市重点民生实事基础上,再启动实施36件市级层面重点民生项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当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

《项目清单》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结合《重庆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着力贯彻新发展理念办实事”“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办实事”“着力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办实事”“着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办实事”“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实事”等5个方面重点任务,安排了15类36件民生项目。

这些民生事项从环境提升、住房建设以及“米袋子”“菜篮子”等关键领域抓起,有力有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如,在“两群”脱贫区县启动建设8个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综合示范工程;全面完成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新增整改完成4784栋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问题;新建“四好农村路”3000公里;提供就业岗位100万个;开展妇女乳腺癌、宫颈癌“两癌”免费检查70万人次以上;推动实施25处革命文物保护修缮;每个村(居)法律顾问为基层组织和村民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于40小时等。相关责任单位将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要求,切实按照定目标、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六定”工作机制,确保每件民生项目落地落实。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市各地各部门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举措,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

例如,市住房城乡建委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明确39项综合改造内容,年内计划改造面积2662万平方米,开工率已达20.46%;市民政局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34个项目已开工实施;市交通局年内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4000公里,已下达市级补助资金5000万元,建设完成322公里。

接下来,各区县各部门还将集中实施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项目,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也要围绕身边人身边事办实事,力争在年内取得实效。

附:“我为群众办实事”市级层面重点民生项目清单

一.着力贯彻新发展理念办实事

1. 选派科技特派员1000名,开展科技服务2万次以上,开设网络公开课40期,为农村群众解决技术难题1000项、推广先进适用技术800项、开展各类科普活动500场。(市科技局)

2. 在“两群”脱贫区县启动建设8个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综合示范工程,建设农村道路30公里、人行便道等40公里、管网及沟渠15公里,向农村群众发放劳务报酬1300万元以上。(市发展改革委)

3. 全面完成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开展夜间施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4. 开展送政策、送工具、送咨询、访企业“三送一访”活动,服务全市6700余个外商投资市场主体。建设5个服务贸易人才培训基地,每年培训3000人次以上。(市商务委、市政府外办)

5. 实施改造棚户区2万户、137万平方米。筹集市场化租赁住房2万套,筹集政策性租赁住房1万套。新增人才公寓1万套,配租公租房1万套。(市住房城乡建委)

6. 新增整改完成4784栋高层建筑的消防用水问题。新改造更新老旧电梯520台以上,在用电梯96333热线应急救援处置实现全覆盖。实施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6000人。(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二.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办实事

7.建立精准监测信息平台,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开展“一对一”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全面动态清零。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最低缴费档次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培育“一村一品”示范村镇300个。(市扶贫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

8.新建“四好农村路”3000公里。新建及改造农村电网10千伏线路700公里、低压线路1000公里。实施城市15座骨干水厂新改扩建工程。新开工建设水源工程5座。(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9.实施户厕改造5万户、建设农村公厕200座。创建宜居村庄200个,创建美丽庭院1万户。整治农村黑臭水体15条(段)。(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10.新建“学习强国”数字农家书屋500个,建设乡情陈列馆150个,培育乡村文化活动品牌100个,开展城乡惠民电影公益放映10万场,展演优秀舞台剧目100场。开展“发言人来了”解读民生政策新闻发布会100场。(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委)

11.支持城口县第二实验中学新建一栋容纳1800名学生的宿舍楼。完成城口县红三十三军旧址等革命文物修缮,实施酉阳县南腰界红三军旧址等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委)

三.着力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办实事

12.开展“重庆英才·职等您来”网络直播带岗招人招才活动50场,提供就业岗位100万个,促进劳动者就业10万人以上。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市人力社保局)

13.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通过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等模式,新增结对帮扶薄弱学校500所以上。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力争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

14.将我市符合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指南标准,需长期门诊用药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全部纳入“两病”门诊用药范围。(市医保局)

15.开展妇女乳腺癌、宫颈癌“两癌”免费检查70万人次以上。实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发放救助金500万元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16.开展残疾人送康复、送技能、送便利活动,为3000名以上残疾儿童提供手术、康复训练等服务,完成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5000人次,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000户。(市残联)

17.基本完成中心城区108处易涝点整治、408处重点区域第一轮水篦子集中清淤整治工作。(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

18.实施中心城区“道路平整”专项行动,完成车行道264公里、200万平方米整治工作。中心城区新开行10条小巷公交。(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

19.完成100家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建设。中心城区每个区创建1个标准化、智慧化示范菜市场。(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

20.开展第六届重庆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全市发放文旅惠民福利3000万元以上,带动企业让利6000万元以上。(市文化旅游委)

21.开展全市革命文物普查,摸清资源底数,完成全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公布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完成红岩文化公园一期工程建设。推动实施25处革命文物保护修缮。新开放革命文物旧址10处。完成5000件馆藏革命文物数字化并开展线上展示,推出革命文物巡展200次以上、红岩革命故事展演150场。(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文化旅游委、红岩联线管理中心)

22.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惠及健身群众600万人次以上。组织高水平教练员和运动员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开展志愿服务500场以上。(市体育局)

23.把灵活就业群体纳入服务职工范围,积极开展送温暖、送清凉等活动,对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开展常态化帮扶。推动新建工会组织10个以上,吸纳包括快递员工、网约工、货车司机等在内的灵活就业群体。举办关爱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活动20场以上。(市总工会、团市委)

四.着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办实事

24.发布实施第三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推动已出台210项“川渝通办”事项全面落地,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快捷。(市政府办公厅)

25.在全市派出所户籍窗口综合办理治安、交管、出入境等130余项业务,建设一批24小时无人便民服务点。(市公安局)

26.“山城有信”重庆企业信用码覆盖市场主体1万户以上,做到扫码明信、智慧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

27.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队伍5000人次以上,查处案件2000件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28.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发布实施“零跑腿”事项清单。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亮证”“扫码”功能,实现居民身份证、社保卡、营业执照、驾驶证、医保凭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在至少15个场景的运用,不断降低实体证照使用频次,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9.开展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联合行动,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普法宣传活动200场次,集中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在全市检察院开展“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在全市法院开展破产案件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市委政法委、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实事

30.开展网格员进千万家行动,组织全市10万名网格员挨家挨户开展平安宣传,面对面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完成“互联网+督查”平台升级改造,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问题线索办理满意率确保在96%以上。(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厅)

31.建好规范化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乡镇工作站300个,法律援助3万件次,人民调解20万件,每个村(居)法律顾问为基层组织和村民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于40小时。(市司法局)

32.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将反诈宣传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深化“警企、警银、警通”协作,加大境外追逃追赃力度,建成“96110”反诈专线,电信诈骗案件发案数力争同比下降,打击处理人数和追赃挽损金额力争大幅上升。(市委政法委、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33.办理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案件1000件以上。出台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落实公益诉讼举报奖励办法。(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34.开展政法干部干警接访下访群众行动,市委政法委及市级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群众每年不少于1次,各区县党委政法委及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群众每季度不少于1次,政法干部干警深入社区了解社情民意每月不少于1次。(市委政法委、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35.开展火车站、汽车站、校园及周边治乱象、净环境、树形象专项治理行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委、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36.开展大走访、大接访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化解率85%以上。(市信访办)

(  责任编辑:周姝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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