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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共场所控烟如何有效落地

2020-05-15-002-260561-1

哪些地方不能吸烟?违反规定应受到何种程度的处罚?由谁执法?连日来,市人大常委会就重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利益有关各方的意见建议,尽最大可能凝聚立法共识,提高法律的可实施性。

《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拟于今年7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目前,条例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已多次改动,并仍在逐步完善过程中。

记者梳理出立法调研中的4大焦点问题,并对各方观点进行了归纳。

焦点一:

室内公共场所是否全部禁烟?

2003年11月10日,中国政府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成为第77个签约国。2009年10月3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代表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烟环境促进项目承诺书》上签字,承诺:制(修)订相关控烟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达到学校、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100%无烟率。

根据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最新版本,本条例所称的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有害电子烟气雾,以及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对此,调研中,记者没有听到异议。

是否在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是调研中各方争议最大的一个焦点。

“烟草是一个特殊行业,既承担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满足社会需求的职责,也承担推进控烟履约、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职责。”市人大代表、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厂长陈瑜不希望控烟措施过于严厉。他说,控烟虽是大势所趋,但烟草行业也在扶贫、教育等领域进行了较多投入,如果措施过于严厉,财政税收及广大烟农、零售户的收入都会随之降低。

“吸烟对健康的负面影响,是众所周知的。”市人大代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胸心外科主任吴庆琛则表达了希望控烟措施趋于严厉的观点。

据了解,烟草控制是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烟草控制的有效程度直接与有效防控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和呼吸系统疾病相关,与大病慢性病公共医疗费用支出直接相关。

近10年来,全国已有3个直辖市及部分省会城市、较大市等共25个城市制定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相关地方立法。在初期,仅有零星城市全面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部分城市允许在室内公共场所设立吸烟点。近5年来,许多城市对相关条例进行了修订,全面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

全面禁止室内公共场所吸烟是一个趋势。但在调研中,记者注意到,物业、餐饮老板、酒店负责人等经营者对立即全面禁止室内公共场所吸烟感到有些为难。

重庆是参照其他早期开展控烟地方立法的城市走循序渐进道路,还是顺应趋势立即全面禁止,是当前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在超高层建筑,特别是电梯使用紧俏的老旧高层写字楼,要求烟民全部下楼吸烟不太现实。”重庆市靖立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区域总监彭召杏提出,允许超高层建筑在避难层设立吸烟点。

“我们经营的是小吃快餐,顾客大多没有时间吸烟,全面禁烟比较容易做到。”正东担担面总经理王敬本人是烟民,他认为,自家经营场所“问题不大”,但就餐时间较长的中餐厅包房就“比较难说”了,“客人极有可能在包房内吸烟,且经营者出面劝阻的主观意愿不强”。

“社区餐饮大部分都是居住在附近的‘回头客’,我们实在不愿与顾客发生冲突。”秦妈火锅解放碑店店长曹小燕有些担忧,因为“现在吃火锅时一边抽烟一边喝啤酒的客人挺多”,经营者出面劝阻,很有可能发生客人不配合的情况,“如果经常闹得不愉快,店里生意就不好做了”。

新华酒店副总经理王静已经遇到过上述情况——尽管酒店大堂摆放了“禁止吸烟”的标识,也没有摆放烟灰缸,但还是遇到过客人在酒店大堂吸烟的情况,“经劝阻,有的客人灭了烟,有的却不听劝、继续吸。”

此外,酒店无烟房间的设置比例、独立办公室能否吸烟等问题也在调研中引发激烈讨论。有观点认为,上述场所未影响他人,可以吸烟;也有观点认为,中央空调循环空气,应禁止吸烟。

焦点二:

禁烟范围如何划定?

记者注意到,目前该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最新版本提出,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且所称室内指有顶部遮蔽且四周封闭总面积达50%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所有空间。

“50%的标准不易界定,容易导致法律的可实施性不佳。”吴庆琛说,例如许多火车站站台就属于四周封闭总面积不足50%的范围,但人群聚集、烟味不易散去,假如允许吸烟,对不吸烟旅客影响很大,“建议改为有顶部遮蔽的公共场所都不允许吸烟”。

目前的最新版本征求意见稿提出,禁止吸烟的室外公共场所包括托幼机构、中小学、儿童福利机构、少年宫、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

“上述条款的初衷是保护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起草小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

有研究显示,100%的无烟环境是有效保护公众免受二手烟雾毒害的唯一途径。

焦点三:

违反条例由谁执法?

“如果屡次劝阻无效,经营者该向谁举报?是打12345还是110?”王静还提出了“由谁执法”的问题。

在此前的调研中,有部分区的公安机关表示,如果所有违反控烟条例的行为都归口公安机关执法处理,可能出现警力不足的问题。也有其他职能部门表示,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相对较强,全部归口公安执法,有助于提高法律的可实施性。

目前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最新版本提出:市政府设立12345公开电话为全市统一的控制吸烟投诉电话。有关部门接到投诉的,应当受理。对实名投诉的,应当自受理之日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受到阻碍的,公安机关可以介入。

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起草小组相关工作人员解读称,这实际上是通过12345公开电话将投诉归总后再划分至相关责任部门。例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控烟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宾馆等场所的控烟工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及相关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等,具体行政管理责任划分在条例草案中均有表述。

焦点四:

处罚力度如何把控?

在处罚方面,目前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最新版本提出:对个人违法行为处以2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100元罚款。

对此,有观点认为处罚过轻,应加重处罚力度;也有观点认为,公共场所控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的处罚力度是比较合适的。

“法律的实施效果与宣传力度及处罚执行是否到位关系很大。”重庆大世界酒店有限公司安全部经理刘翔以“禁止酒驾”为例——如果宣传到位、执行到位,社会共识就会更快凝聚起来,不少矛盾随之迎刃而解。

据了解,《“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健康重庆2030”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下降到20%以下。

(记者 颜若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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