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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明确今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

3月23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2021年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已于近日印发。《2021年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提出了今年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的3个目标,以及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促进源头减量、完善全程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发动社会参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5项主要工作任务。

据了解,3个目标包括:第一,全市城市建成区内75%以上的街道(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其中,中心城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深入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建成区范围内家庭厨余垃圾有效分出比例达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不含可回收物)15%以上;第二,全市4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新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村755个;第三,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推进14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16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总体而言,2021年全市垃圾分类工作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坚持“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逐步形成党建引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今年,全市还将继续致力于建立垃圾分类长效工作机制。全市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资金长效投入机制,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区县将垃圾分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重点保障支持垃圾分类示范创建、社会宣传发动、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等。

全市还建立健全垃圾分类考评机制,坚持“月暗查、季通报”制度,将家庭厨余垃圾分出量、准确率和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纳入重点考评内容。考评综合采取专业督导调研、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区县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记者 郭晓静 崔曜)

(稿件原载于2021年03月24日《重庆日报》)

(  责任编辑:王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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