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重庆新闻 > 正文

重庆警方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五起典型案例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重庆各级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全面梳理摸排各类网络谣言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清朗和谐网络空间环境。4月30日,重庆警方公布五起典型案例:

1.江北区公安局依法查处陈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4年1月6日,网传“女子挺5个月孕肚征婚 ”视频,引发网友关注。经查,该女子陈某 (女,33岁,暂住江北区,系自媒体博主) 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网购假孕肚道具,乔装孕妇自导自演相亲场景,制作孕妇征婚虚假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陈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江北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处罚。

2.万州区公安局依法查处余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8日,万州区网民余某(男,35岁)在网络发布信息称“在重庆某漫展上,有人送含有刀片的糖、掺药的小吃等”,引起了网民的关注和议论。经公安机关核查,重庆市范围内未发现相关案件和警情,系余某为引起他人关注,虚构事实并在网络发布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余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万州区公安局已依法对余某处以行政处罚。

3. 南岸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甘某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13日,南岸区网民甘某某(女,39岁)在网络上发布渝北区出现抢小孩作案团伙的信息,误导网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核查,渝北区范围内未发现相关案件和警情,系甘某某道听途说,为了哗众取宠,故意编造不实信息。

甘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南岸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对甘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4.云阳县公安局依法查处郭某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12日,云阳县网民郭某某(男,61岁)在短视频网络平台发布视频,配文称“真人真事,发生在云阳,一28岁男人发现妻子偷人,去找情夫算账,妻子舍身保护情人,情人当场被杀死,妻子被打成重伤,这就是血的教训”,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影响。经公安机关核查,云阳县范围内未发现相关案件或者警情,系郭某某为博人眼球,将看到的一起外地案件故意编造成在云阳发生。

郭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云阳县公安局已依法对郭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5.巴南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周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25日,巴南区网民周某(男,40岁)在短视频网络平台发布“下河钓鱼经过一片荒山,遇见一个用床单包起来的东西好臭哟”的短视频,并配音称“这是哪个抛的尸迈”。引发大量网民妄加猜测,造成不良影响。经公安机关核查,巴南区范围内未发现相关案件或者警情,系周某在明知床单包裹的是条死狗的情况下,为引起他人好奇心、意图让他人联想到是人的尸体,而在视频中杜撰“有人抛尸”的虚假信息。

周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巴南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周某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网络空间。

(  作者:陈沾弟   作者单位:视界网/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  )

(  责任编辑:周思睿  )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的所有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或经授权使用重庆广电集团(集团)各频道节目,版权及相关权利属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掌上重庆移动终端未标有“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或其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权利人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网将依法处理。本网联系电话:67175860

重庆手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