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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4家企业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被处罚

全国两会安保期间,江津区网信办联合区公安局查明:江津区内某电商公司存在信息泄露高风险漏洞;某软件公司存在grt源码泄露高风险漏洞;某物流公司存在锐捷NBR越权CLI命令执行漏洞;某科技公司域名存在网站目录文件下载的敏感文件泄露问题等。

上述公司未对网络入侵防护采取安全技术保障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规定。江津区网信办、区公安局于近日对上述企业依法开展了约谈整改,并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下一步,江津区网信办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危害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

(  责任编辑:陈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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