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要公告 > 正文

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内容服务供应商入围公告

一、公司介绍

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数传媒)系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控股子公司,所属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系国家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以宽带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新兴信息网络为节目传播载体的新形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是重庆市委市政府在新媒体领域的喉舌",是重庆地区唯一拥有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网络视听节目采编一类资质(可开展时政类新闻音视频直播)、全市 IPTV电视和手机电视内容集成播控牌照、各类增值电信业务牌照的市属主流媒体。

二、入围情况介绍

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公司业务的高质量开展,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面向全社会长期征集优质内容服务供应商,主要类型为活动执行类影视制作类舞美灯光服务类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入围供应商将进入重数传媒公司供应商库,重数传媒公司将在公司内容服务项目(包括内容制作外包、舞美灯光音视频服务外包、活动执行外包等)的委托外包业务中,通过邀请招标、邀请比选、竞争性谈判、询价及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从公司供应商库中选择适合供应商进行合作。

三、申请条件

(一)资质

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6、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能力

大型活动活动执行、音频视频制作舞美灯光舞台设计等方面拥有专业人员和一定业绩。

(三)诚信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政府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申请资料

自愿申请进入重数传媒公司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必须填写《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库入库登记申请表》(附件1)和提供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下列资料: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如有);

6、特许经营许可证书、业务资质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复印件(如有);

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2)

8、企业简介(企业自拟,含主营业务、机构设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体系等)。

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完整提交给重数传媒公司风控部,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审核

重数传媒公司对供应商的入库申请,原则上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验。重数传媒公司将通过各种公开渠道,对申请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验证核实。

通知

重数传媒公司将向通过审核公司发放入库通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申请公司提交的纸质版资料将不予退还。如未能通过审查,风控部将口头通知申请单位,并退还申请资料。

六、管理规定

(一)进入重数传媒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应遵守重数传媒公司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修正、更新入库登记资料;因业务变化或者注销的,在完成工商变更、注销登记后10日内,及时向公司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二)重数传媒公司对入库供应商每两年进行一次审验。审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对未参加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从供应商库中清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3、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

(三)重数传媒对在招标、采购及履约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违反招投标规则和公司相关采购规定、不遵守合同与承诺、利用商业贿赂及其它不正当手段腐蚀有关人员谋取利益的供应商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重数传媒采购活动)、取消公司供应商资格的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023-67206234

传真:023-67206234

邮箱:450797233@qq.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信达国际D栋7楼

本通知长期有效。由重庆广电数字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库申请表》

附件2:《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  责任编辑:康希  )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的所有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或经授权使用重庆广电集团(集团)各频道节目,版权及相关权利属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掌上重庆移动终端未标有“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或其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权利人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网将依法处理。本网联系电话:67175860

重庆手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