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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使用金融服务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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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系列活动介绍

为加强公众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风险和正确使用金融服务的意识,按照银监会工作部署,重庆银监局将于本月启动2017年“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系列活动。本次活动以“正确使用金融服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为主题,具体内容包括:辨别正规金融产品服务,利用“双录”(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维护自身权益;宣传正规借贷服务,远离违法违规借贷侵害;维护个人信息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

“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是银监会创立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品牌,于每年9月组织银行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旨在增加社会公众金融知识和相关信息的了解,提高防范金融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月期间,全市5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预计将举办形式多样的落地活动5000余场,发放金融宣传资料300万余份,发放相关短信、微信6千万余条,预计服务银行业消费者900余万人次。根据当前社会关注热点,重庆银监局今年将针对近期银行理财业务纠纷、违法违规“校园贷”“培训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等情况,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推行“专区双录”实施细则、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等重点工作,统一规划,创新形式,通过各类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和手段开展如下活动:

一是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及消费者权益易遭侵犯的突出领域设计并推出一整套宣传资料,包括:重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小册子、金融知识宣传折页、《警惕电信网络诈骗,保护资金财产安全》等宣传动画片和《远离违法违规借贷侵害》、《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等微信H5;

二是重点以大学生为宣传对象举办大型校园宣传活动,开设金融知识小课堂、设置宣传咨询站、金融知识普及长廊和金融shopping mall,播放微视频,举办情景剧、歌曲新唱等文艺表演,以多样、生动的形式传授识别违法违规“校园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技巧,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精细统筹各类宣传平台。全市共计五千多个营业网点参加宣传活动,并走进学校、商圈、社区、农村、企业等人流量较大区域开展宣传。我局还将打造“金融知识媒体课堂”,在重庆主流媒体刊载金融知识进万家系列宣传报道,借力媒体平台扩大宣传活动影响。

二、重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举措及成效回顾

体制机制建设逐步完善

2014年,重庆银监局专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成立,建立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评价机制”为核心的工作机制。印发消保工作要点,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面评估,督促银行机构完善消保工作机制建设。

消费侵权事项前置化解

开展对柜面业务操作风险、员工行为、服务收费及代销业务等“明察暗访”,灵活运用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监管手段强化对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提示不到位、消费者适当性原则落实不力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和惩戒力度。实现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销售专区录音录像全市网点全覆盖,开展实施情况专项评估检查,确保监管要求落实到位。

矛盾纠纷化解渠道畅通

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电话公示,实现全市网点三级投诉热线(即机构、第三方调解中心、监管部门投诉电话)全覆盖。建立信访投诉分类处理机制,督促机构落实投诉处置主体责任,指导银行业协会成立投诉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各级监管部门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2017年1-8月,调解中心共接到消费者不同渠道的投诉纠纷咨询共计3228件,投诉办结率95.4%,调解成功率91.2%。

消费者金融素养持续提升

建立起全国首家省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区,并在消保区开办金融知识公开课和金融知识宣传展览、组织理财足球游戏体验和银行业务情景模拟活动。建立了宣传教育联动机制、项目牵头负责机制及激励约束机制。连续3年大规模集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进万家”和“青少年教育”系列活动,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不良校园网贷、非法集资、“飞单”等社会关注热点,深入社区、农村、商圈、学校以及企事业单位等普及金融知识。

三、来自重庆银监局的温馨提醒

针对今年宣传活动主题,重庆银监局为帮助社会公众正确理解金融产品,辨别正规金融服务渠道,提高维护自身资金和信息安全的意识和能力,特分享介绍如下注意事项,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重点关注,免受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侵害:

1.利用“双录”维护自身权益。所谓“双录”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销售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时,同步实施录音录像,图像和录音应双重、同时录制。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和银行代销产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购买理财产品须在“销售专区”或“销售专柜”进行;确认销售人员是否具备资质;购买理财产品过程须录音录像;用“产品信息查询平台”辨别产品真伪;在自助设备上操作时不要接受他人诱导。如果消费者在银行销售专区发现销售人员不具备相关资质,销售非列表产品、不进行“双录”等现象,可以通过专区公示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2.警惕校园不良网贷。2017年5月27日,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明确规定:“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根据这一规定,能够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的合法主体只能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目前,政府主管部门已经全面叫停了各类网络平台的校园贷业务,但部分不良机构仍不顾政策禁令,继续违规向大学生放贷。警惕校园不良网贷,大学生应注意树立正确消费观,切忌盲目追求高消费,发现身边有同学在从事非正规校园贷的校园代理,也应当及时劝阻,或者通知老师或学校。如果已经借了非正规校园贷,一定要立即告知学校和家长,尽早协商解决,避免问题恶化;如果和非正规校园贷机构发生纠纷或遭遇对方威胁,应当立即报警,寻求警方帮助;如果协商难以解决,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求助法院解决。

3.警惕“飞单”风险。“飞单”是指银行个别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私自销售非本行(总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非本行(总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部分涉嫌非法集资。避免掉入“飞单”陷阱,消费者应强化理性投资意识,“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掌握有关投资的基础知识,强化风险意识,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往往伴随高风险。应注意不被“飞单”产品的“超高”投资收益诱惑(承诺收益率基本上是银行正规发行、代销的理财产品收益的2-3倍),要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理性分析产品收益风险,查证购买产品是否银行正规产品,关注购买产品的资金是否汇入银行账户等。消费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银行和监管部门投诉和举报。

4.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当前,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不法分子通过钓鱼网站、诈骗短信、伪基站等方式,诈取消费者信息及资金。常见电信诈骗手段为冒充亲友以生病、遭绑架等事由要求事主转账;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以事主涉嫌犯罪活动为由实施诈骗;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谎称事主银行卡在异地刷卡消费;发布虚假中奖信息要求事主缴纳手续费等。消费者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要避免在公共场所或他人计算机登录和使用网上银行,操作完毕后及时关闭。在遭遇电信诈骗时,首先思想上应沉着冷静,拒绝诱惑,行动上应核查实情,不乱转账。在接到“亲友”电话或短信时,通过“亲友”其他联系方式等确定“亲友”身份及所述事情的真实性;在接到“国家机构、银行、兑奖单位”电话或短信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真伪。

5.维护个人信息安全。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银行卡被盗刷的事件。这些事件大多是不法分子通过不法手段骗取持卡人的银行卡卡号、有效期、CVV2码、交易密码等信息后制作伪卡,再通过网络支付盗刷银行卡资金。针对此类案件,消费者须妥善保管个人金融信息,养成良好的金融安全习惯,注意用卡安全,尽快将磁条卡升级为安全系数较高的金融IC卡,降低被复制风险。同时,不随意告知他人,要在正确网址购物和上网银,警惕钓鱼网站,不随意点击短信中的网址和回拨对方电话,开通银行卡余额变动提醒等。一旦发生非本人操作的不明消费时,应第一时间拔打银行客服热线了解相关情况,如确被盗刷,应立即申请冻结账户,防止二次刷卡造成进一步损失,并迅速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依法追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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