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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官方解读来了!

重庆日报消息,6月1日,新修订的《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有哪些变化?有哪些亮点?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更多职务科技成果权属

职务科技成果权属问题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为进一步调动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新修订的《条例》赋予科研人员一定条件下的自主实施转化权。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不变更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前提下,可以将职务科技成果部分或全部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使用、转让、投资等。

“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更多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是顺应国家改革精神,也是贯彻落实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总体要求,在地方性法规层面率先规定鼓励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等改革试点。”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科技成果完成人可享受不低于70%的奖励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分配比例、净收入计算、限期奖励等事项。

“《条例》提高了科技成果完成人享受奖励比例,可以不低于转让、许可净收入的70%,不低于作价投资形成股份或出资比例的70%。”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称,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是指技术合同的实际成交额扣除交易的直接成本和税金等之后的余值。他称,对奖励和报酬比例给予更高的选择权,将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规定,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中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者重要贡献人员,也可以按照规定获得奖励和报酬。

另外,《条例》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的限期兑现问题。高校院所与成果完成人未规定、未约定奖励或者报酬支付时间的,规定以转让、许可等方式实施转化的应当在到账之日起60天内支付,以作价投资方式的应当在股权登记或者变更时完成,以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转化的应当在取得收益的次年4月底之前支付。

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

新修订的《条例》还突出了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让市场成为资源优化配置的主要手段。

“《条例》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产业创新平台,享受国家或者本市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优先向本市中小微企业推介、转移科技成果,中小微企业可以享有优先权。”该负责人表示。

另外,《条例》支持企业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规定不得以企业规模、成立年限、市场业绩等为由限制企业的参与资格。企业和其他组织承接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成功的,按照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设置尽职免责条款让科研单位负责人放开手脚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较多,风险较高,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负责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压力大。为了让这些单位及负责人放开手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也设置了尽职免责条款。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尽职免责的范围,单位负责人根据法律法规、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监督管理职责以及信息公示等义务,未谋取非法利益,即视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将不会因为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而产生决策责任。

同时,如果高校院所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已履行勤勉尽责但仍然发生投资亏损,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不纳入单位国有资产投资保值增值考核范围,而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亏损资产核销手续。

允许科技人员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为了大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新修订的《条例》还强化了科技人员与成果转化人才的流动管理、职称评定、绩效评价等方面的规定。

比如,为了促进企业与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双向流动,允许科技人员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以在职、离岗、挂职或者兼职等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并享受单位基本工资待遇及职称评聘、社会保险等权利;高校院所将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业绩以及与企业合作创造效益,作为单位职称评定和考核评价等重要依据,从人才评价机制上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另外,《条例》还强化了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引进培养技术需求分析、技术营销、知识产权运营及复合型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并将技术转化类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

支持金融机构提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和资本的投入。该负责人介绍,在财政资金加大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条例》进一步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或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业务。另外,鼓励市、区县两级政府建立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体系,支持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

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是我市立足于缓解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于2017年7月中旬率先探索建立的轻资化、信用化、便利化的债权融资新模式,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该负责人称,“此次把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纳入《条例》,是对我市比较成熟的科技金融改革经验进行了固化提升。”

重庆日报记者 张亦筑

原标题全方位统筹协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新修订的《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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