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不能乱带,这玩笑也不可随意开,近期,扬州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在生产过程中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案件。
老李是某公司金工车间的工人,平时大大咧咧,爱与人开玩笑。一天,老李正用连接着气泵的塑料管吹身上的铁屑,老陈恰从旁边走过。老李想与老陈开个玩笑,便上前用气管戳了一下老陈的屁股。
检察机关查明,老李在上世纪90年代曾有两次盗窃罪前科,2002年2月刑满释放后便来到现公司工作,至今已经二十年,素来勤勤恳恳,表现良好。
鉴于老李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且在事发后主动、及时将老陈送医,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且被害人请求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等情节,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终决定对其不起诉。
检察官也提醒,在生产活动中务必恪守各类操作规范,切勿有玩笑之心,应时刻将“安全第一”铭刻心中,将风险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