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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巫溪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工作安排的通告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 记者 傅春蓉

近期,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重庆市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巫溪县已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1月28日,记者在巫溪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因受疫情影响,巫溪县所有省际客运班车暂停营运,部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存在困难。为积极配合党委政府防范、抗击疫情的工作部署,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巫溪县人民法院作出以下通告:

一、变更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庭审、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具体变更时间由承办法官另行通知,请当事人留意来电及短信。

二、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或被隔离,以及因身在湖北和其他受疫情影响地区的交通被关停等无法参加诉讼的,可向巫溪县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三、如当事人在节后上班期间遇有矛盾纠纷需要解决的,建议首选“重庆法院纠纷易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如确需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建议通过依托于“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重庆易法院”APP的“易诉”平台,或者依托于微信平台的“重庆移动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在线办理诉讼事务。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庭审的,可通过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预留的电话号码联系法官申请延期开庭。

四、巫溪法院已建立执行应急指挥值班制度。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人员控制等工作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五、巫溪法院工作时间正常对外开放,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届时安检口安检将增加体温测量,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六、如有诉讼方面的咨询或求助,请联系:

立案咨询:023-51515795

执行指挥中心:023-51515145

其他问题(综合办公室):023-51515693

巫溪台 傅春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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