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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关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外贸稳增长11条措施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高超

为认真落实海关总署支持外贸企业复产复工的相关工作要求,重庆海关出台11条支持举措,全力帮助外贸企业纾解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有序复工复产,降低新冠肺炎对经济的影响,促进重庆外贸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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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海关查验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

在保障快速通关方面

在各隶属海关开通绿色通道,设立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做到即到即提,通关“零延时”。对疫情防控相关进口特殊医疗物品,口岸海关凭主管部门证明直接验放。

对企业复工复产自用疫情防控物资可先登记放行,后续补办相关手续。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生产设备、原材料给与快速通关保障。提高查验机检比例,减少开箱检查,海关查验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通过采信第三方认证、检测报告或企业质量安全自我声明,进一步降低实验室检测比例。

在税款缴纳方面

对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进口的用于疫情防控的捐赠物资,按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疫的物资免征关税;相关免征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

对今年1月份申报的汇总征税报关单,顺延至2月24日前完成应缴税款;对企业原税单缴款期限为2月3日至重庆市政府公布的复工日期期间的,可顺延至复工之日后15日内缴纳税款;疫情期间纳税企业确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无法在规定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且在缴款期限满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经海关审核后免征税款滞纳金。因延迟复工产生的进口货物滞报金,起征日顺延至重庆市政府公布的复工日期。

在帮助扩大进口方面

加快验放农产品食品和生活消费品等民生相关急需进口物资,保障国内市场供应。对由重庆海关终审的农产品食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许可项目确保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由重庆海关受理的许可项目确保4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上报工作。

允许重庆关区重大项目进口成套设备由口岸转场到使用地实施“一站式”随到随检。对企业进口研发用样品一般不实施验证和检测。

在支持企业扩大出口方面

优化出口前监管,提供出口货物检疫证书、处理证书、原产地证、卫生证书便捷出证服务;组织开展专题评议和企业培训,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因疫情新增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充分发挥AEO国际互认协调机制作用,助力企业在境外便利通关。

在减轻企业经营压力方面

加工贸易企业(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按照重庆市政府要求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有效期(核销周期)的,以及深加工结转、内销征税等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允许办理延期手续。

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或备案手续,除企业名称外其他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可疫情结束后再行办理。对报关单位通用资质、食品化妆品特定资质注册备案登记手续实行“业务先办、资料后补”的容缺办理方式。

企业协调员制度适用范围扩大到申请高级认证并经初步筛选的一般认证企业,以及涉及疫情防控的一般认证企业。对从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运输、报关的认证企业除明确要求外暂时不启动重新认证,对从事上述业务企业申请高级认证的,实行优先培育、优先认证。

从简从快办理违规案件,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符合主动披露要求的,不予行政处罚。

在方便企业办事方面

推行海关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积极运用“互联网+海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关企合作平台”“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等办事平台,开展海关业务远程网上办理。推行“多证合一”“注销便利化”,实现海关与商事登记“一网受理、并行通办”。

重庆海关相关业务部门和各业务现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专用窗口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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