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李大明
彭水县政府日前发布通告,从今天(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彭水县所有天然水域全面实施春季禁渔。
据介绍,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彭水县决定从2020年3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止,彭水境内的乌江、郁江、芙蓉江等天然水域全面实施春季禁渔,而该县境内的长溪河鱼类自然保护区已实行全年禁渔。彭水县农业农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禁渔期全县天然水域内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所有捕捞、游钓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宾馆、酒楼、餐馆等饮食行业和水产品经营业主销售、收购、经营江河鱼类品种,对违反禁渔期有关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依照规定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今天上午在乌江彭水县城水域看到,所有渔船已经停靠在了指定地方,渔民停止了捕鱼作业,真正做到了“渔船入港、渔网入库、渔民上岸”。
据了解,从2021年1月1日零时开始,重庆境内长江干流和嘉陵江、乌江等重要支流暂定实行10年禁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