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管理平台审核信息。(摄影:廖国颖)
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管理平台审核信息。(摄影:廖国颖)
宣讲操作指南。(摄影:廖国颖)
律师身份核验、申请绑定案件、申请在线阅卷……近日,在重庆石松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杨正按照“在线阅卷操作指南”,进行在线阅卷网上申请。
同一时间,另一边的重庆市荣昌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管理平台,收到了梁杨的在线阅卷申请。经该检察官审核信息批准通过,并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推送电子卷宗,仅几分钟后,申请在线阅卷审核通过的短信就发送到了梁杨的手机。
什么是“在线阅卷”?即律师只需在网上简单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材料,无需到检察院现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足不出户便可享受互联网阅卷的便利。
“以前,律师需要前往办理案件的检察院现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通过‘现场阅卷’的方式获取卷宗材料,一次阅卷需要较长时间。”重庆市荣昌区检察院检察六部负责人罗发全介绍,如今,互联网阅卷服务更加高效、便捷、经济,通过信息化手段最大程度地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特别提到“构建规范有序的检律关系”,强调“促进地方检察机关建立律师异地阅卷、远程会见等保障机制”。而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就是对这一报告内容的具体践行和落实。
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重庆、上海、安徽三地开展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让律师阅卷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
重庆市荣昌区检察院作为重庆地区的试点,在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前,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将律师代理的真实案件在安全的环境下先行先试,为试点工作的正式启动提供参考。“为了更快帮助律师群体熟悉阅卷模式,我们借助辖区内律师群,广泛宣传互联网阅卷新形式。同时,通过在检察服务大厅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引导、方便律师群体尽快了解互联网阅卷操作步骤。”罗发全说。
互联网阅卷工作的试点不仅给律师带来了“福音”,对于检察机关来说,也提升了工作效率。“在线阅卷为我们节省了不少时间,在相同时间内,能审核办理更多的律师阅卷申请。”重庆市荣昌区检察院负责律师接待工作的周建表示。
“在线阅卷”在进一步打通司法便民渠道的同时,检察机关也积极落实保密要求,确保电子卷宗的数据安全。“我们为律师准备了两把‘安全钥匙’。”罗发全介绍,一把钥匙是律师阅卷申请通过后,短信发送的随机密码,用于下载电子卷宗;另一把则是电子卷宗下载后,检察机关所发送的专用密码,用于打开下载好的电子卷宗。相当于给电子卷宗传输安全上了“双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阅卷并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案犯在逃的刑事案件以及其他不宜提供互联网阅卷的案件均不采用互联网阅卷模式,只能现场阅卷。
重庆市荣昌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积极引导律师学习12309中国检察网的内容,注册、使用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反馈意见,为律师朋友和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丰富、便捷、智能的信息化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