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合川区土场镇银翔大道三口村路段发生了一起机动车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此次事故因机动车疏于观察,行人在十字路口闯红灯所致。
经查,机动车驾车在十字路口左转时,交通信号灯是绿灯,左转过程中时撞上了行走在人行横道线旁的行人,行人涉嫌闯红灯。
随即民警调取了该路段的监控视频,发现事故中机动车和行人均存在过错,机动车驾驶员存在行经十字路口和人行横道时疏于观察,未及时停车让行人先行有过错,而行人未遵照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且未步行在人行横道划线区域内,也有相应责任。
根据当事双方的过错程度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机动车驾驶人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承担次要责任。在此,交巡警提醒,公路上的标志标线和红绿灯都属于交通信号,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在有灯控的十字路口,严格按照指示灯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