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张艳 曲成新 通讯员 马良
“喂!我刚刚在大坪金银湾十字路口附近,不小心开车冲上人行道,把一棵行道树和交通标识牌撞坏了。”5月9日上午8点40分,区交巡警支队大坪大队接到一位女士打来的报警电话。原本以为只是一起单车事故,可当民警调取监控后,却发现剧情发生了“神反转”,该起事故存在“顶包”嫌疑。
大坪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只见发生事故的黑色越野车除了左后轮,几乎都骑上了道路右侧的人行道,在撞伤一棵大树、撞断交通标识杆等设施后被阻停,车头严重变形,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我手机掉到驾驶室的脚垫上,伸手捡手机时不小心撞上去的。”现场声称是事故车驾驶员的年轻女子赖某支支吾吾地说。该女子穿着一套黄色长袖长裤睡衣,头发凌乱,神情有些紧张。这引起民警怀疑,立即上报指挥中心调取事发路段监控摄像。没想到,在查看相关视频后,结果发生了“神反转”。
监控显示,当天8点34分,事故发生几秒钟后,一名30多岁,身材偏瘦,穿着蓝色短袖T恤、浅色长裤的男子从驾驶室出来,便开始打电话。
另一个监控显示:8点38分,报警的女子赖某,匆匆忙忙跑了过来,在与蓝衣男子碰面后,一边说话,一边朝对向车道的事故现场跑去。可是,民警在现场并没有见到该男子,遂判断这起事故存在“顶包”嫌疑,于是移交给事故大队跟进处理。
在证据面前,上一秒还坚称自己是肇事驾驶员的赖某终于低下头,承认替丈夫何某“顶包”的行为。随后,民警电话联络上其丈夫,通过耐心地法治思想教育,何某于当天上午11点前往区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接受处理。
经调查,何某仅考取了摩托车驾驶证,拥有D照,并不具备小车驾驶资格。当时,他开着越野车离家到不远处拿东西,期间确因捡手机而引发交通事故。事发后,何某意识到自己没有驾驶资格,害怕被警方查处,遂第一时间打电话向妻子赖某“求救”。
最终,民警对何某涉嫌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记12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对其涉嫌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作出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赖某“顶包”行为的处理,目前还在进一步办理中。(渝中台 张艳 曲成新 通讯员 马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