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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故犯  光脚开车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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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苟勇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员不能不穿鞋子光脚驾车。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不按规定操作,而且还是明知故犯。 5月14日,重庆高速执法在G85银昆高速渝广段静观收费站例行检查就查处了这样一起违章驾驶行为。

上午11点左右,执法人员发现一渝籍货车驾驶员在面对现场执法人员执法时遮遮掩掩、语无伦次。现场执法人员见状况不对,随即要求驾驶员下车进一步调查,谁知从车上下来的驾驶员竟打着赤脚,连鞋子都没穿!在询问为何不穿鞋子时,驾驶员回答说在工地上装货的时候鞋子被挂坏了,称自己这趟货拉完立即就去把鞋子找来穿上。执法人员凭借执法经验及驾驶员现场的表现感觉驾驶员没有说实话,并告知驾驶员赤脚驾车的危险性。最终,该驾驶员在执法记录仪的监督下,一边转身从车上拿出一双拖鞋,一边说知道穿拖鞋要被处罚,就是为了讲一个真实点的理由得到谅解和宽大处理 。

执法人员对该车驾驶员明知不能穿拖鞋驾驶机动车却明知故犯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后,责令驾驶员现场立即整改方能继续驾驶机动车,同时对驾驶员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了200元的行政处罚。

高速执法提醒广大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切勿忽视开车穿拖车、高跟鞋、抽烟、打电话等行为,一个小小举动或将带来巨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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