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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如何让人行道变通畅?

服务大局,聚焦民生,这里是今日关注。人行道属于公共区域,严禁随意占用。然而实际生活中,机动车开上人行道乱停乱放、阻碍行人通行、损坏市政设施的情况却经常都能看到,管理难度不小。有些地区甚至还陷入了“治理、好转、然后死灰复燃”的循环当中。如何长效治理?这需要城市管理者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方法。今日关注,我们来关注如何让人行道变通畅。

前些天,记者走访了沙坪坝区永长路、西荣路,高新区永泰路、永青路、学城大道,九龙坡区冶金三支路、五四支路等地。发现这些地区机动车占据人行道停放的情况十分普遍,由此带来的问题显而易见。首先,就是行人通行受到影响,只能在夹缝中穿行,最严重的地方,行人只能到公路上,与车争道。

市民:“孩子上学怎么走,他这个车子完全占了我们的人行道。 ”

市民:“我下来就是走的公路边,要不得,容易出事情。”

乱停车还对周边绿化和路面设施造成损坏。沙坪坝区永长路、永青路上这一片绿化带的植物、草坪,因为车辆碾压,枯萎坏死。九龙坡区五四支路上这一段人行道,因为反复遭到碾压,不堪重负,路面已经塌陷、变形。车辆开上人行道,究其原因,主要还是车主为了停车方便,有的甚至是为了节省停车费。以沙坪坝区永长路和西荣路为例,这两条路人行道上车辆违停很严重,而仅仅一路之隔,就有停车库,即使稍远一点的停车场,也只有不到200米距离,而且车位充足。

市民:“我们这些小区的车库,完全就是空起的,为什么不开进去?”

驾驶员:“现在车库收钱了,三块,有点贵了。”

记者:“旁边就是停车场,距离只有几米远。”

驾驶员:“要得老师,下回注意。”

为了省钱省事,正规的停车场所不愿意进去,偏偏要选择人行道来违规停放,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机动车占据人行道乱停乱放,城管部门应当及时劝离,可处200元以下罚款。然而不少城管执法人员却表示,日常工作中他们有难度,管理区域大、人手不足、能够采用的管理手段有限,效果不尽人意。

城管队员:“确实我们也没有办法,都是每条路安排一个人,以劝为主。”

城管队员:“我们的手段有限,没有强制措施,只能劝导。”

这位城管队员一再强调执法管理有难度,即使贴了罚单,也没有强制手段来制约。但实际上,对于此类情况,法律上是赋予了执法机构权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七十二条明确规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也可以提起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然,除了强制手段,记者也发现,实际工作中也有相对简单易行、能够对人行道乱停乱乱放进行有效整治的办法。例如:沙坪坝区公园支路,人行道外侧就设置了阻车桩,阻止车辆开上去;沙坪坝区石新路,则设置了石质隔离球,对人行道和车行道进行物理隔绝。

市民:“我看前面拦了那个护拦,这些车就上不去了。”

市民:“现在安装了就好一些,车辆就停在天街的车库。”

在轨道交通环线凤鸣山1B出入口,以前机动车占据人行道乱停的情况突出,后来管理部门在这里设置了软质花箱,还安装阻车桩,情况大为改观。

沙区城管局城管执法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丁伟告诉记者,他们设置了这种软质花箱,兼顾了执法效果与审美情趣,对于比较窄的人行道路,他们采取在路口设置U形桩等固定物理隔断,在保证行人基本通行的情况下,防止车辆驶上人行道。

除了增加设施,加强巡逻频次和强化处罚力度,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效果更容易看得见。

轨道环线凤鸣山站1B出入口附近商户:“现在外面几乎没有那种情况了,顾客过往更多了。”

解决人行道违法停车问题,除了上面看到的这些有效方法外,还需要与优化路网环境、完善交通设施相结合,这就要求我们的管理者实事求是,能够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有针对性,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  责任编辑:王铎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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