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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被刑拘!罗翔发声: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

近日,“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据媒体报道,受害人小光(化名),为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的中学生。

据新京报最新报道,记者从小光家属处获悉,11日,小光的遗体在北高镇张庄村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涉嫌杀害他的是同班同学,三名不满14岁的少年。

记者走访发现,埋尸地距离其中一名嫌疑人家不过100米,三名嫌疑人和被害人均为留守儿童。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目前,因涉嫌故意杀人,三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15日晚,小光的姑姑王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小光的妈妈和奶奶因悲痛过度已经住院了,三名嫌疑人均是小光的同学,13岁,其中一名还是小光的同桌。

被杀学生遗体发现现场,视频截图

3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在个人社交账号发布相关文章,谈及个人对此案的相关看法。

罗翔教授在文章中表示:“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人,对于这些特定的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从来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它本身就是无可奈何的他律。对于孩子而言,最重要的是要培养对人对己的尊重。但是法律能做到的就是对于犯下弥天重罪的孩子,依然要进行必要的惩罚,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让人知罪悔罪。”

(  责任编辑:周思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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