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李子坝轨道交通出站处,长期有出租车停占路边,并且“熟练”运用撑雨伞、张贴纸条、摆放隔离锥桶等方式故意遮挡号牌,以此躲避监控设备的纠违抓拍。交巡警郑重提醒,耍这种“小聪明”没有用,该被处罚的一个也跑不掉,只有严格遵规守法方是正途。
接到举报后,交巡警立即对此展开核查,并快速锁定了6名出租车驾驶人。11月22日, 6名驾驶人被一并传唤至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接受调查。
经查,驾驶人张某、舒某、洪某、刘某、吴某、王某6人,长期在李子坝正街观景台路边停占揽客,为了躲避监控设备的纠违抓拍,6人可谓挖空心思,“十八般武艺”轮番上阵。
15日下午5点,刘某驾驶号牌渝A****70出租车停在李子坝正街观景台路边,刘某下车后从后备厢内取出提前裁剪好的纸条,熟练地挡住了车辆前方的号牌,随后便长时间停占路边揽客,拉到客源后将纸条取下驶离。张某、舒某、吴某也均使用该方法妄图躲避纠违。
15日下午5点44分,洪某驾驶号牌渝A****9出租车停在李子坝正街观景台路边,洪某下车后“就地取材”,将路边的隔离锥桶摆放到了车辆前方,故意遮挡号牌。17时48分,招揽到乘客的洪某将锥桶移开,驾车离去。
20日下午4点40分,王某驾驶号牌渝AD****7出租车停在李子坝正街观景台路边,王某在和旁边闲聊几句后,从车辆驾驶室内取出一把黑色折叠伞,将其撑开后挡住了前方号牌。
在种种证据面前,驾驶人张某、舒某、洪某、刘某、吴某、王某6人,对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6名驾驶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民警表示,涉牌违法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不仅会严重扰乱交通秩序,还会损害他人及公众利益。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渝中区交巡警支队将结合冬季交通安全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持续加大打击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