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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时隔16个月再次酒驾 两次都被同一交巡警查获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曾经因为酒驾被查处,理应接受教训,但有的驾驶员仍心存侥幸,酒后开车上路,谁知被交巡警查获。近日,南岸区交巡警支队就查获一起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凑巧的是,驾驶员两次都碰上同一名交巡警。目前,该驾驶员不仅要面临15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再次申领,还要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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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23时许,交巡警支队弹子石大队在腾龙大道设卡开展酒驾整治,当民警对一辆面包车驾驶员熊某进行询问时,发现其身上有浓烈的酒气,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8mg /100 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对熊某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民警发现该人有些面熟。原来,熊某曾于2019年9月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当时也是我查处的,对他处以了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民警回忆道,“没想到时隔16个月,又遇上了同一名驾驶员,而且是再次酒驾。”

据驾驶员熊某介绍,当天晚上20时许,自己和朋友在渝北区两路吃火锅,大家一边聊天一边喝酒,席间共喝了3瓶啤酒,一直用餐到23时左右,想到两路离家较远,开车比较方便,就侥幸开车返回位于弹子石的家中,谁知眼看离家不到500米,被交巡警查获。

由于熊某系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交巡警提醒:岁末年终,亲朋好友聚会如约而至,推杯换盏之后,一定要自觉遵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警示,切勿心存侥幸、罔顾法律。

(  作者:秦泽君   作者单位:南岸融媒体中心  )

(  责任编辑:周凯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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