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视界快报 > 正文

随网友旅行 半路被丢弃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柏青青  冯成鹏

陕西的一男一女通过网络结识了货车司机,搭乘他的车去旅游。可是,因为话多,被货车司机丢在了高速路上。

1

7月21日晚上7点24分左右,高速执法第四支队七大队的监控视频发现一辆红色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下客,车上下来的一男一女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执法队员迅速前往查看。很快,执法队员在高速公路上找到了正在行走的两人。经询问得知,男的姓王,女的姓李,他们乘坐的货车司机姓向,三人都是陕西人,是在某短视频平台认识的网友。

2

7月18日,货车司机向某要送苹果到山西、成都等地,于是在网上邀约网友王某和李某一同外出旅行,王某和李某应约同行。一路上三人都很融洽,但在7月21日,向某因觉得李某和王某说话多,和自己说话少而产生不满,三人在车上发生争吵,向某一气之下将王某和李某赶下了车,于是就有了监控拍下的一幕。

随后,执法队员通过电话与向某取得联系,责令向某返回接受处置,向某同意前来接受高速公路上下乘客的违法行为,但是执意不再搭乘同行的两名网友。

3_副本

李某和王某在高速公路上行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以及其它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分别被依法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向某在高速上下乘客,也将面临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的所有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或经授权使用重庆广电集团(集团)各频道节目,版权及相关权利属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掌上重庆移动终端未标有“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或其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权利人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网将依法处理。本网联系电话:67175860

重庆手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