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刘洪榆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像结婚这样的大事是可以开心开心,但是还有一个成语叫做“乐极生悲”。前两天,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江北城大队民警在五简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查获了一起因新婚宴引发的酒驾行为。
20日凌晨1时40分,一辆悬挂渝B牌照的蓝色轿车在接受检查时,交警发现驾驶员廖某有酒后驾车行为,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7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经过了解,当晚是廖某结婚的第二天,为了答谢结婚时帮忙的兄弟们,便又邀出来聚餐。期间,廖某喝了4瓶啤酒,但廖某认为自己酒量好,开车回家没有问题,加上已经快凌晨2点钟了,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没想到刚开出来没多远,就被民警当场查获。新婚刚开始,廖某就面临着暂扣驾驶证6个月、1000-2000元的罚款。对此,廖某后悔不已。
交巡警蜀黍友情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