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9点30分,居住在沙坪坝区的张女士匆匆来到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中梁派出所,称昨日下午在住家附近的竹林里拾到一只猫头鹰,希望民警能够让其重返大自然。
张女士告诉民警,24日下午她在家附近散步时,忽然看到有一只奇特的鸟儿,蜷缩在地一动不动,上前仔细一瞧,发现竟是一只猫头鹰,体型偏小身长20cm左右,像是一只幼鸟,萌态可爱,十分讨人喜欢。
张女士仔细观察发现,猫头鹰右侧翅膀被胶粘住了,所以无法飞行。拾回家后,张女士细心地为其去除粘胶,并给其喂食。张女士称非常喜欢这只猫头鹰,又呆又萌,很想将其饲养在家中,但她知道猫头鹰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如果私养属于违法行为,便把它小心翼翼放在一个笼子里,准备移交给民警处理。
听说派出所来一位特殊的客人,大家都围拢过来,只见笼子里的猫头鹰呆萌可爱,浑身毛茸茸的,正瞪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
经检查,民警发现这只猫头鹰还是幼鸟,于是找来水、牛肉、面包让它挑选,但这个“小家伙”十分胆小,不敢进食。
经查阅资料得知,“这是猫头鹰的应激反应,鸟类在面临恶劣天气、被抓捕、人类干扰等突发状况时,会待在原地一动不动,不吃不喝也不飞走。如果继续对它造成干扰可能导致它严重应激反应而死亡。”民警立刻联系了当地林业部门,由林业部门检查其身体状况后再放归自然。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遇受伤、迷路的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进行妥善救助。私自饲养、买卖国家保护动物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