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柏青青 冯成鹏
驾驶不当撞坏高速公路护栏,本应停车报警承担损失,可驾驶人郑某却选择了逃逸。近日,高速执法人员在云阳将其追回,查清了撞坏护栏后逃逸的事实。
8月29日下午4点多钟,高速执法人员巡逻至沪蓉高速公路垫江段下行方向时,发现右侧护栏被撞坏50多米,事发地有很多白色车辆碎片,却不见肇事车辆踪影,执法人员立即启动追逃程序。通过视频回放,执法队员锁定事故车辆为一辆渝A号牌的白色小轿车。通过电话与驾驶员郑某取得联系。
据郑某交代,下午1点多钟,行驶至事发路段,因转弯惯性,放在副驾驶位上的充电器掉落,郑某弯腰伸手去捡,精力分散导致方向打偏,眼看快要撞上中央护栏,郑某就向右猛打方向避让,车辆随后失控撞上护栏。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之规定,认定:驾驶人郑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他将承担财产损失1万多元,并将接受罚款2000元,扣12分的行政处罚。
高速执法人员提示,驾车途中遇车内物品掉落,影响安全驾驶,应迅速打开车辆应急灯,将车辆停放至安全区域再处理,驾驶员绝不可边开车,边弯腰拾取掉落物品,更不能直接将车辆急停在路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