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张女士在一家商场全款购买了一套家具。由于到了发货时间,商家一直没有动静,于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走退款流程。本来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后来发生的事情却让张女士很意外。
今年6月,张女士和老公在园博园居然之家的仁豪家居看中了一套家具。随后,她和商家签订了购买合同,并在商场缴纳了全款32500元。本来双方约定10月底送货,可到了11月,家具依然没有送到。商家工作人员告诉杨女士,公司经营出现了一些问题,目前家具无法保证发货,可以协助张女士向商场申请退款。
在吃了定心丸之后,张女士到其他地方订购了新的家具。然而几天之后,张女士却接到了一个坏消息:退款遇到了麻烦。
那么这个事情是卡在哪个环节呢?记者和张女士一起来到了商场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解释,商家在资金上出现问题,所以无法按时交货。而张女士的退款申请,他们没有办法通过。因为,张女士当初付款一周后,商场就把钱转给了商家。目前,仁豪家居虽然还有保证金在商场这边,但按照商场规定,保证金是用于处理“售后问题”,而不是用于处理“不收货”的问题。对此,630法律服务团的杜江涌律师认为,商场的说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