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资支付信用监管,保障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10个单位联合印发了《重庆市治理欠薪信用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重庆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资支付信用监管工作,适用于所有依法登记注册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办法》明确,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工资支付失信行为。工资支付信用信息包括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的记录,以及未履行义务引发拖欠工资的相关记录。

《办法》提出,工资支付信用监管要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并实行分类监管、动态调整和协同共治。人力社保部门将负责工资支付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供信用记录、等级评价、结果应用和信用修复等服务。相关部门将根据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在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事务中应用信用信息。
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守信守法经营,同时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