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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将实行“三统一”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王立彬)为促进卫星导航定位产业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我国将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

自然资源部11月18日晚间发布《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测绘法、数据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这一办法,强调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坚持合理布局、依法备案、资源共享、保障安全。

基准站是国家重要的空间基础设施,事关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是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落地应用的关键配套设施,不仅在维持国家测绘基准、提升北斗高精度定位能力、促进北斗产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还在自动驾驶、灾害监测、城市建设、低空经济等领域广泛应用。

针对目前基准站重复建设、存在数据安全隐患等主要问题,办法规定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基准站建设布局规划。基准站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基准站建设单位应向基准站所在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跨省建设多个基准站要向自然资源部备案。

办法要求强化权威性和公益性,提高数据安全防护和应用水平,特别是加强向境外传输数据的监管,规定了重要数据管控以及出境安全评估要求,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要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办法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对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的政策指导,促进北斗产业规模化发展,推进基准站数据共享,为经营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同时要守好安全底线,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基准站的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

近年来,基准站应用需求不断涌现、扩展,全国站点从2015年的4000多座增至现在的33000多座,应用对象从测绘活动为主扩大至交通、农业、大众消费、低空经济等各行各业,随之而来出现了重复建设、数据安全风险隐患。同时数字中国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对时空信息、定位导航服务等新型基础设施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  责任编辑:陈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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