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国家医保局要求核查药师违规“挂证”等情况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记者徐鹏航、彭韵佳)近期,国家医保局筛查发现,部分药师姓名出现在多家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费用明细中,可能存在药师信息被假冒或药师“挂证”的违规情况。国家医保局28日发布公告,要求相关定点零售药店及其药师、相关地区医保部门配合核查相关信息。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定点零售药店应至少配备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定点零售药店所在地。

国家医保局对全国定点零售药店4月份以来的医保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发现,22个省份289家定点零售药店的135名药师存在跨省份审方售药情况,19个省份3154家定点零售药店的792名药师存在跨地市审方售药情况,24个省份2070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8583名药师存在同一地市跨机构审方售药情况。

国家医保局介绍,驻店药师应在职在岗,不得挂名、兼职,营业时间内必须有药师提供药学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合理、有效。药师信息被假冒或药师“挂证”等违规情况,既威胁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也损害了正规注册药师的合法权益。

国家医保局要求,相关药师立即开展自查,如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定点零售药店假冒信息或“挂证”的,要及时收集相关材料,主动联系当地医保部门说明情况;相关定点零售药店全面检查本单位药师配备、岗位职责履行等情况;相关医保部门对统筹区内可能存在药师被假冒或“挂证”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认真核查。

据了解,国家医保局将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智能监控、数据筛查等多种方式,不定期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师配备及在岗履职情况、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  责任编辑:陈卓  )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的所有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或经授权使用重庆广电集团(集团)各频道节目,版权及相关权利属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掌上重庆移动终端未标有“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或其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权利人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网将依法处理。本网联系电话:6717586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入口

重庆手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