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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8月1日起施行 为招投标设立价格红线

护航市场公平竞争,重庆又有新动作。新修订的《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将于今年8月1号正式施行。这部法规,通过设立“异常低价警戒线”等创新举措,剑指虚假招标等行业顽疾,将为清廉重庆建设注入法治新动能。

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修订的《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剑指近年来招标投标市场中存在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顽疾,着力构建覆盖招标、投标、评标、履约的全链条监管制度体系,是极具重庆辨识度的系统性制度创新。《条例》对各环节作出详细规定,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异常低价警戒线”的设置规则和处理程序,让专家评标更具操作性,遏制恶意低价竞争。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媛介绍,一是明确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综合考虑项目社会平均成本,科学合理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二是明确投标文件报价低于招标文件确定的异常低价警戒线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当中对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市发改委副主任凌健介绍,有的低价中标单位为了挽回损失,采取了偷工减料、窝工代工、边干边加价,也随之带来了安全质量、建设工期等方面的一系列隐患。对异常低价进行预警,核心目标是引导参与投标的企业,把心思用在比谁干得好上,而不是比谁报的低上。

同时,《条例》创新设立全过程公开管理专章,要求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这在全国地方招标投标立法中尚属首次。

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谢建军表示,修订《条例》将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推进招标投标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强化招标投标过程的全过程监督,惩治和预防腐败,推进清廉重庆建设。

(重庆广电-第1眼TV记者 姚渝 张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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