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两江新区美利山御山别墅小区的业主发现,有一位邻居在公共车位上搭建平台,而且对外宣称,这些公共车位是在他的产权面积内。这样的做法,遭到了周边邻居的强烈反对。
业主们介绍,小区是分段式车库。施工地点所在的4号车库,由9—12栋的业主共同使用。除业主的私人车位外,开放商当初还设立了五个相连的公共车位。
在公共车位上修建平台的是12栋6号的业主毕先生。毕先生说,他是通过法拍的形式购得此套房屋;他经过查询了解,五个公共车位中,有三个公共车位是在他的房屋产权面积范围内。
按照毕先生的说法,这三个公共车位是属于他的产权面积,那为何开发商把本该是业主的产权面积改成公共车位呢?对此,毕先生介绍,当初开发商为了销售房源,私自占用了业主的一些花园面积,改造成车位,制造卖点。
其他邻居们表示,毕先生了解到的情况,其实大家都知道;但为何大家都认可公共车位的存在呢?这是因为当初开发商在接房时,向业主们进行了补偿。
这位业主的说法,记者在小区物业那里得到了证实。
如果前任业主拿到了开发商的补偿,那么现任业主毕先生的主张有没有法律依据呢?我们来听听630法律服务团杜江涌律师的意见。
记者从两江新区鸳鸯街道了解到,他们已经责令业主毕先生立即停止施工。对于此事,也上报给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目前,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已经立案调查,正在调取小区相关竣工图纸,待核实查证后,再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