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邻里之间私下签订入户门通道出让使用协议,20年后,签订协议的刘婆婆突然说,这样做存在安全隐患。这是发生了什么情况呢?
刘婆婆家住在渝中区桂花景苑小区的底楼12号户型,13号户型是马女士。12号户型和13号户型位于居民楼进门左侧,两户之间有一处将近3平方的入户通道,20年前,刘婆婆和13号户型的马女士签订了一份协议:自己自愿把这处通道让给马女士使用。马女士将过道封闭成一个小房间,之后两家人都将原来的卧室窗户打开,作为入户门进出。
前不久,13号户型的马女士家重新装修,刘婆婆突然说,这处通道是她们两家的消防通道,封闭后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向13号户型的马女士了解情况,询问她对此事的说法,马女士说,当初自己确实与刘婆婆签过协议,自己还支付给刘婆婆一笔费用,现在刘婆婆要求恢复通道,她不能接受。
桂花景苑小区物业人员告诉记者,物业是之后的年份接手小区的,他们认定这处通道属于两家人的消防通道,不得私自占用,为此小区物业还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记者向所属的渝中区上清寺街道新都巷社区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董淼告诉记者,从房屋原来的结构来说,这处通道属于消防通道,不得私自占用,但20年前,两家人都将卧室窗户打开形成新的进出通道,被封闭的那处通道是否还具备消防功能,还需相关部门认定,社区已将情况上报,接下来将协调处理此事。

